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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合同审查业务通过“一站式服务大厅”在线办理(试行)的通知
2025-09-09 18:27  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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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各单位:

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合同业务流程,提升办理效率,合同审查业务已正式开通企业微信“一站式服务大厅”在线办理通道,支持电脑端、手机端操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线上审批流程

承办人登陆内网,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办公系统,搜索关键词“合同审查”,填写黄色区域相关信息,上传合同文本后点击提交,流程到达承办单位负责人处。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后,流程到达法律顾问处,法律顾问填写修改意见,并上传修订后的合同文本。承办人可下拉表单,选择是否“采纳”,如“是”,上传修改后的合同,如“否”,填写原因提交即可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使用国家、地区、行业制式合同范本签署的合同,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需要签署意见。

(二)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,须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合同,合同承办单位(人)应在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前,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草案提交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
(三)经合法性审查后,承办人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时,须将文本中有变动处的文字全部标红。

(四)合同承办单位(人)应对提交盖章的合同文本的内容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提交盖章的合同版本应当与通过审查审批的版本保持一致。如对合同条款有实质性变更,须重新履行合同审查手续。

(五)合同审查线上流程结束,履行用印手续,承办人打印线上审查单(含附言区),办理登记用印。

联系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371-68229803。

附件【合同审查“一站式服务大厅”在线办理操作指南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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