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
学校行政办公室所管理的会议室是学校举行会议、接待贵宾的重要场所。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,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议室管理
1. 会议室概况
行政办公室现有四个会议室:A211、A306、A316、A408。其中,211、306、316可容纳25人,四楼会议室可容纳120人。A211、A306、A408安装有投影仪和扩音设备。
2. 会议室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,协调使用。
3. 会议室由使用单位自备茶叶、纸杯、开水、服务等。
4. 会议室使用完毕,请恢复会场原貌、保持会场清洁,把钥匙送还行政办公室综合科管理。
二、使用范围
学校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领导召集的有关会议、接待领导、来宾相关安排,经批准后职能部门召集的有关会议。
未经批准,不得随意使用会议室。
三、申请程序
使用原则:先申请,后使用。各职能部门使用会议室须向行政办公室预约申请(重要会议提前三天,一般会议提前一天,部门领导通过),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。
一站式服务大厅→会议室预约→选择会议室→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
四、使用注意事项
1. 会议室一经借出,会务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人负责,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,办好交接手续。
2. 使用单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完好情况,爱护室内公用设施,小心使用,不得带出。
3. 保证会议室的清洁、卫生,借用杯具等清洗干净放回原位。
4. 注意安全、节约用电,会议结束后请自觉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。
5. 会议室使用单位要及时整理、清扫会议室,保持清洁环境。
行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