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《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》(汉办[2017]142号),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启动。按照“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统一考试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面向大中小学校遴选符合岗位要求、德才兼备、身心健康的教师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岗位需求
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,任期一般为2学年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热爱祖国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诚信友善、有团队合作精神,组织纪律性强。
2.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、中小学在职教师。
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对外汉语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年龄一般在58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
4.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,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5.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提交材料
1.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,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须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进行网上注册。填写后,下载打印纸质表格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学校(党委)办公室外事管理科。
(二)单位审核
1.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校(党委)办公室外事管理科共同审核报名者申请材料,确保申请材料真实、完整,严格做好政治审查和把关。
2.学校为同意派出的教师附推荐信,主要对其政治思想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,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。学校为合同制教师提供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。
四、选拔考试
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查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,具体安排将由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。
五、录取培训
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,确定录取人员,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六、派出待遇
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文件执行。
联系人:芦轲
联系部门:学校(党委)办公室外事管理科(明德楼C407)
电话:0371-68229793
学校(党委)办公室外事管理科
2017年4月11日